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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的化療
1.小細胞肺癌化療方案 國際上及全國協用和臨床上推薦的較有效果的化療方案有如下幾種。 (1)CAO(上海市胸科醫院)方案: TX 1 000mg/m2,靜脈滴注,第1天; ADM 50∼60 mg/m2,靜脈滴注,第1天; VCR 1 mg/m2,靜脈滴注,第1天。 每3周為一週期,2∼3週期為一療程。 (2)EP 方案: VP-16 100 mg/m2,靜脈滴注,第1∼3天; DDP 25 mg/m2,靜脈滴注,第1∼3天。 每3周重復,2∼3周為一療程。 (3)VAP方案: VP-16 100 mg/m2,靜脈滴注,第3∼5天; ADM 40 mg/m2,靜脈注射,第1天; DDP 20∼30 mg/m2,靜脈滴注,第8∼12天。 每4周重復,2∼3周為一療程。 (4)COMVP(全國化療學會協作方案): CTX 50∼70 mg/m2,靜脈注射,第1、8天; VCR 1 mg/m2,靜脈注射,第1、8天; CTX 7∼14 mg/m2,肌肉注射,第3、5、10、12天; VP-16 100 mg/ d,靜脈滴注,第3∼7天。 每3周重復,2∼3週期為一療程。 (5)CE方案: CBP 300 mg/m2,靜脈注射,第1天; VP-16 100 mg/m2,靜脈滴注,第3∼7天。 (6)ECAOCM(Andensom ATBP腫瘤研究所)方案: VP-16 100 mg/d,靜滴(3小時),第3∼5天; CTX 1.0 g/m2,靜滴(1小時),第1天; ADM 60 mg/m2,靜滴(15分鐘),第1天; VCR 1 mg/m2,靜滴(15∼30分鐘),第1、8天。 每3周為一週期,3個週期為一療程。 (7)CCNU 120∼160 mg,口服,6周可重復。
2.非小細胞肺癌的化療方案 與SCLC不同,隻有為數不多的幾種抗腫瘤藥物對NSCLC有較好的抗瘤活性,即使是最有活性的單藥如IFO(異環磷 胺)、DDP、MMC和VDS(長春地辛)完全緩解率也很低。20世紀70年代後期,引進DDP的聯合化療方案似乎使情況齣現了轉機。DDP與植物鹼的聯合(VDS、VLB、VP-16)是一類有效方案,有效率為30%~40%。DDP與VDS方案有效率為40%,有效病例的中位生存期可達22個月。此方案再加用BLM、ADM、CTX或VP-16以期增加有效率或生存期的嘗試未成功。這些方案增加藥物或作某些變動(如大劑量、三藥聯合等)未能使療效更進一步。另一類NSCLC的聯合化療方案以MMC為主,現用MVP方案效果為好,毒性亦較低,病人多能耐受,其中VLB(長春花鹼)可用VCR(長春新鹼)代替,效果同一般應用。 (1)VAP方案:適用於腺癌。 VP-16 100 mg/m2,靜脈滴注,第2∼5天; ADM 40 mg/m2,靜脈滴注,第1天; DDP 20~30mg/m2,靜脈滴注,第8∼12天; 每4周重復,2~3周為一療程。 (2)CAP方案:適用於鱗癌。 CTX 800~1 200mg/m2,靜注,第1、8天; ADM 40 mg/m2,靜注,第1天; MTX 20 mg/m2,靜注,第2、5、9、12天; PYM 10mg肌內注射,第2、5、9、12天。 每3周為週期,2~3週期為一療程。 (3)DVP-16方案: DDP 30mg/m2,靜滴,第1∼3天; VP-16 60~100 mg/m2,靜滴,第1∼3天。 每3周為一週期。 (4)MVP方案: MMC 6mg/m2,靜注,第1天; VDS(VCR) 2mg/m2,靜注,第1、8天; DDP 30mg/m2,靜滴,第1∼3天。 每3周為一週期。 (5)MIP方案 MMC 6mg/m2,靜脈注射,第1天; IFO 3g/m2,靜脈注射3小時,第1天; DDP 50mg/m2,靜脈滴注,第1天。 21天為一週期,2~3天為一療程。 (6)PIV方案 IFO 2g/m2,靜脈滴注,第1天; DDP 100mg/m2,靜脈滴注(水化),第1天; VDS 3mg/m2,靜脈注射,第1天。 3~5周為一週期,2~3週期為一療程。 (7)Taxol+DDP方案: TAXOL 135~170 mg/m2,靜脈滴注,第1天; DDP 75mg/m2,靜脈滴注,第1天。 21天為一週期,2~3天為一療程。
多數腫瘤學家認為,全身化療能控制已播散在全身的微小轉移,至少能抑制其生長,延遲臨床轉移灶的齣現。大量研究表明,大劑量短療程較小劑量長期化療方案的療效較好,目前已全部使用多藥聯合化療,不再使用單藥化療。
常用化療程方案有以下幾種: 方案1: ADM 40mg/m2,靜注,第1天; VP-16 60mg/m2,靜滴,第1∼3天; CTX 400mg/m2,靜注,第3天; DDP 8mg/m2,靜滴,第1∼5天。 每4周重復。 方案2: ADM 20mg/m2,靜注,第1、9天; CTX 300mg/m2,靜注,第1、8天; MTX 15mg/m2,靜注,第1、8天; PCB (丙卡巴 )100 mg/m2,口服,第1、10天。 每4周重復。 方案3: ADM 30mg/m2,靜注,第1天; DDP 75mg/m2,靜滴,第1天; 5-FU 750mg/m2,靜滴,第1天; MMC 6.5mg/m2,靜注,第1天。 每4周重復。
透過對NSCLC化療的研究總結,證實其化療仍屬於研究性質而尚無標準化可言,仍然缺少NSCLC病人因化療獲益的有力支持依據。隨機實驗比較聯合化療和無治療(指最好的支持治療及最低限度的治療)未證明聯合化療能實質性的改進中位生存期。雖然化療有效者的生存期常長於無效者,但並不能確定生存期延長是治療的必然結果。或許僅僅是治療人群中異質性反映。因而並不主張對所有 期病人常規使用化療。當然,也應看到還是有大量不能手術的NSCLC病人從化療得到姑息效果。
在臨床上常不乏有病人強烈要求治療而並不顧及目前尚未正式化療能改進生存的現狀。腫瘤專家們一般認為NSCLC病人進行化療應是有選擇性地,對於行動狀態好、腫瘤負荷小、體重變化不大、其他療效有關因素(如無骨轉移)較為有利的病人較為適宜。聯合化療兩處療程後如缺乏療效,不主張再繼續化療。化療有效的病人,在經過4~6個月治療後腫瘤未再有進一步退縮,亦不宜再繼續使用化療。雖然新辦法在不斷齣現,如大劑量聯合化療結合自體骨髓解救、免疫組化、導向治療,其效果不定,亦處於研究階段。故中醫藥對NSCLC治療居於重要地位,成為僅次手術或者和手術並列的支柱手段,尤其溫陽益氣法治療NSCLC療效顯著,配合溫陽益氣靜脈用藥效果更加顯著,喻全渝教授對此已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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